欧盟《人工智能法》是什么?
欧盟《人工智能法》(Regulation (EU) 2024/1689)是全球第一部全面规制 AI 的法律,于 2024 年 8 月 1 日生效,按不同义务分阶段适用。2026 年,欧盟通过“AI Omnibus”修订,推迟了高风险系统义务的适用时间,其余义务基本维持原时间表。
四个风险层级
| 层级 | 例子 | 主要后果 |
|---|---|---|
| 不可接受风险(禁止) | 社会评分、利用弱点操纵行为、职场和学校的情绪识别、无差别抓取人脸建库 | 自 2025 年 2 月 2 日起禁止 |
| 高风险 | 附件 III:招聘与员工管理、信贷评分、教育评估、关键基础设施等;附件 I:医疗器械、机械等受监管产品的安全组件 | 风险管理、数据治理、技术文件、日志、人工监督、准确性与网络安全、合格评定 |
| 有限风险(透明度) | 聊天机器人、深度合成内容、情绪识别 | 告知用户在与 AI 交互;标注 AI 生成内容 |
| 最低风险 | 垃圾邮件过滤、游戏 AI | 无强制义务,鼓励自愿准则 |
此外,通用目的 AI 模型(GPAI)的提供者有单独义务:技术文件、向下游提供信息、版权政策和训练数据摘要;具有系统性风险的模型还需开展评估、对抗测试和事件报告。
先判断你的角色
- 提供者(provider):开发 AI 系统或模型并以自己名义投放市场,义务最重
- 部署者(deployer):在业务中使用 AI 系统,例如用 AI 筛选简历的企业
- 进口商与分销商:把境外 AI 系统引入欧盟市场
很多中国出海 SaaS 在欧盟是提供者;如果你在产品里调用第三方大模型,同时还可能是该模型的下游使用者。
中国出海 AI 企业的准备路径
- 建立 AI 系统清单:产品中哪些功能用到 AI、面向哪些用户、在哪些国家可用。
- 逐个做风险分类:是否落入禁止情形,是否属于附件 III 用途,是否触发透明度义务。
- 立即落实已生效义务:禁止性实践排查、员工 AI 素养、聊天机器人告知、AI 生成内容标注。
- 为高风险系统准备:即便时间推迟,风险管理体系、数据治理和技术文件都需要长时间积累,建议参考 ISO/IEC 42001 搭建管理体系。
- 看清上游:使用第三方 GPAI 模型时,向模型提供者索取其依法应提供的文档。
关于欧盟《人工智能法》的常见误区
- “我们不在欧盟,所以不适用”:适用范围看系统是否在欧盟投放或使用,不看公司注册地。
- “推迟了就不用管”:禁止性实践、GPAI 和透明度义务已经适用,客户的采购问卷也已经在问。
- “拿到 ISO 42001 就合规了”:认证可以支撑合规,但不能替代法律义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