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些企业需要遵守 CCPA / CPRA?
在加州开展业务的营利企业,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适用:
- 上一年度全球年总收入超过经通胀调整的门槛(2025 年起为 26,625,000 美元,每两年调整)
- 每年购买、出售或共享 10 万名以上加州消费者或家庭的个人信息
- 年收入的 50% 以上来自出售或共享个人信息
“消费者”指加州居民,包括企业客户的员工和联系人,不仅是 C 端用户。
CCPA / CPRA 赋予消费者哪些权利?
知情权、访问权、删除权、更正权、可携带权、拒绝出售或共享权、限制使用敏感个人信息权,以及不因行使权利受到歧视。企业需提供至少两种请求渠道,并在 45 天内响应(可延长一次)。
2026 年起的新规
加州隐私保护局于 2025 年 9 月最终确定、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规则新增三类义务:
| 义务 | 适用对象 | 时间 |
|---|---|---|
| 网络安全审计 | 处理个人信息构成“重大风险”的企业,例如年收入达门槛且处理 25 万以上消费者个人信息或 5 万以上消费者敏感个人信息 | 按收入分段,2028–2030 年起每年 4 月 1 日前提交证明 |
| 风险评估 | 出售或共享个人信息、处理敏感个人信息、使用自动化决策技术做重大决定等 | 新规生效后开展;向 CPPA 提交摘要 |
| 自动化决策技术(ADMT) | 用 ADMT 做出涉及就业、金融、住房、教育、医疗等重大决定 | 预先告知、选择退出与访问权 |
出海企业的准备路径
- 数据地图:收集哪些加州消费者数据、来源、用途、与谁共享,特别是广告与分析 SDK
- 判断门槛与角色:是企业(business)、服务提供者(service provider)还是承包商
- 更新隐私政策和告知:收集时告知、隐私政策、“请勿出售或共享”链接、全球隐私控制(GPC)信号识别
- 建立权利请求流程和身份核验
- 与供应商签订合同:服务提供者合同须包含法定条款
- 评估新规:是否需要网络安全审计和风险评估,并提前规划
不止加州
截至 2026 年,美国已有约 20 个州通过综合性消费者隐私法,门槛和细节各不相同。以加州为基准建立的流程,通常可以覆盖大部分州的核心要求,但敏感数据同意、未成年人保护等差异需要单独核对。